第一章 总 则
为确保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内农大教字〔2025〕14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旨在明确转专业工作的具体流程和要求,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第二章 工作机构及职责
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一)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曹立军、刘翠兰
副组长:任云岚
成员:张佳卉、李建军、李彬彬、贾文涛、王虹艳
(二)工作小组职责
1. 制定并发布外国语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拟转入人数、转入条件、审核流程等事项。
2. 组织实施转专业工作,包括学生申请资格审核、考核、录取等工作。
3. 审定转专业学生名单,确保转专业工作符合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
4. 处理转专业工作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三章 拟转专业人数
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接受学校其他专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已有人数的20%。如申请转入学生总数低于学院拟转入额定总数,以最终录取学生总数为准。
第四章 转入条件
申请转入外国语学院的学生,除符合学校《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内农大教字〔2025〕14 号》规定的申请条件外,成绩要求如下:大学一年级在校生参考高考成绩申请转专业,高考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大学二年级在校生依据已修学业成绩申请转专业,要求其核心课程成绩排名专业前10%,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或高考成绩110分以上)。
休学创业取得显著成果后复学的学生、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在国家规定的相同招考类型专业内转专业,经学院审核后酌情优先考虑。
第五章 审核流程
(一)学生申请
申请时间:学生需在每学年春季学期初(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向外国语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申请方式及材料提交:
1. 教务处转专业报名录取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
2. 高考成绩单(复印件)。
3. 外语水平证明(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其他外语等级证书等)。
4. 学生核心课程成绩单及排名(以教务处系统数据为准)。
(二)资格审核
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学校及学院转专业条件、材料是否齐全等。
(三)录取
工作小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学生。
(四)公示及异议处理
拟转入学生名单在外国语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生可向工作小组反映,工作小组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给予答复。
(五)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工作小组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第六章 学分认定
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认定按照学校学业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读的课程,如与转入专业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且学分不低于转入专业课程学分,经学院审核后可认定为转入专业相应课程学分。对于转入专业未修读的课程,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补修完成,具体课程由学院教学管理工作人员指导安排。
第七章 其他事项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外国语学院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