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评课是学校课堂教学研究的基本途径和方式,是学校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为提升课堂教学效果,优化教学方式,促进相互之间的交流提升,本学期学院将继续执行全院范围内的听评课制度。
1.独立听课。学院领导、督导、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及教师可随时到班听“推门课”,也可以协商进行单独听课和互相听课。
2.小组观摩听课。本学期,我院将围绕课程思政、POA产出导向法的课程实践、《理解当代中国》英语专业课程等开展公开课活动,公开课由教研室推荐,教研室推荐表于3月17日前发给教学办余慧兰老师,各教研室推荐名额分配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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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思政 |
POA产出导向法的应用推广 |
《理解当代中国》英语专业课程思政 |
大学英语第一教研室 |
2-4名教师 |
2-4名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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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第二教研室 |
2-4名教师 |
2-4名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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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语教研室 |
2-4名教师 |
2-4名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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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专业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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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名教师 |
3月13日-4月28日
学院领导、教学督导、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及任课教师。
授课教师课前要广集资料,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吃透教材,精心准备,课中要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数字资源,教学方法运用恰当,注重教学互动,突出学生主体地位。
公开课授课教师还应做到教学信息量充足,符合学生认知规律,能将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知识传授融合,注重思想理论教育与价值引领。
1.听课教室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对所听课堂的课前准备、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技能、教学效果、学生学风进行客观的评分,形成几点结论和改进的具体建议:课程亮点,本课中值得肯定的做法;个人特色,即授课人的教学风格;问题和建议,授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基于授课者的主要特征和现有的教学资源,提出改进意见。
2.本学期要求领导听课不少于6次;教学院长听课不少于8次;教学督导听课不少于6次;教研室主任不少于6次;教研室副主任不少于4次;普通教师听课不少于1次。
3.听课时应做好听课记录并填写学院《外国语言学院教师听课评课表》(后附)并让被听课教师在“被听课教师意见”一栏填写意见并签字。听课任务须在4月28日前完成,并将签好字的听课表交到学院教学办。
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应对听课情况做好总结。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前学院将召开听课反馈会,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教学督导将相互交流听课情况,对老师们的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方向和建议。